新疆师范大学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
公 示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留学生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类别 | 文科 | 理科(艺术类) |
学费 | 本科生 | 15000元人民币/年 | 18000元人民币/年 |
硕士研究生 | 25000元人民币/年 | 28000元人民币/年 |
博士研究生 | 30000元人民币/年 | 33000元人民币/年 |
语言生 | 6500元人民币/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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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费用 | 注册费 | 400元人民币/次 |
住宿费 | 5000元/年(双人间) |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5级学生开始执行。
特此公示
新疆师范大学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