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精神”法纪讲座
—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陈 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7 月22日上午,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彤在温泉校区109会议室为计财处全体党员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财经纪律底线”的法纪讲座。计财处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计财处党支部书记王芸主持。

讲座现场
陈彤副校长在讲座中指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关乎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计财处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关键部门,肩负着资金管理、预算执行、财务监督等重要职责,其工作的规范性和廉洁性直接影响到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计财处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陈彤副校长结合自身多年的法学研究和工作经验,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他详细阐述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背景及出台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强调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在财经纪律方面,陈彤副校长围绕预算管理、经费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通过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违反财经纪律的常见表现形式及产生的严重后果。他指出,计财处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
在讲座过程中,陈彤副校长还对计财处党员干部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党员干部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刻认识到财经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是践行 “两个维护” 的具体体现。要加强对财经法规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纪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财务管理。计财处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浪费和损失。同时,要积极配合学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经得起检验;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计财处作为学校的服务窗口部门,其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和师生的满意度。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热情、耐心、细致地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以实际行动树立计财处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讲座结束后,计财处党支部书记王芸代表全体党员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陈彤副校长的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案例生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计财处全体党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法纪教育课。计财处党支部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在计财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计财处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务保障。
此次法纪讲座的举办,是新疆师范大学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讲座,计财处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为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