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人员津贴发放指南
1.发放所需材料
①发放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写明劳务发生时间、发放事由、发放的依据标准。
②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内人员津贴、劳务费发放,需登录计财处薪酬发放管理系统的工薪收入系统进行录入,生成工薪收入发放表。
③津贴、劳务费发放审批流程单。
④人事处要求的明细表(明细表需财务一支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计财处编制的学院津贴发放汇总表。
⑥发放劳务费工作量核定表(核定表需财务一支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2.校内专家劳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津补贴发放的暂行规定(修订)》新师党发[2019]54号。
3.校内人员工薪收入预约单每月18日至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提交计财处完成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