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和维修项目
基建和维修项目涉及到采购招标、工程造价、合同签订、预付款办理、进度款支付、质保金支付等环节,梳理出了《维修工程付款流程及报销材料清单》、《基本建设项目付款流程报销材料清单》。
基本建设项目付款流程报销材料清单
一、基本建设项目付款手续
1、基本建设项目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支付所需资料:
(1)新疆师范大学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单位签字盖公章,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项目付款审核表(原件1份,按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合同(首次付款需提供完整版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后续付款可提供复印件)。
(5)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支付表(按合同要求需缴项目履约保函的,基建处提供履约保函通知单,领导签批并盖基建处公章,施工单位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6)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被委托人签字,发票附发票查验单)。
(7)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2、基建项目进度款支付所需资料:
(1)新疆师范大学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单位签字盖公章,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项目付款审核表(原件1份,按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
(3)建设项目本次施工进度报表,造价咨询公司进度审核支付明细表,加盖造价工程师私章及单位公章;监理单位审核进度报表,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1份)。如工程完工需附工程竣工验收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并加盖基建处公章)。
(4)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被委托人签字,发票附发票查验单)。
(5)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6)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7)合同(首次付款需提供完整版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后续付款可提供复印件)。
3、基建项目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变更签证等)支付所需资料
(1)新疆师范大学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单位签字盖公章,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项目付款审核表(原件1份,按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
(3)新疆师范大学基建工程经济签证或变更签证申请表、新疆师范大学基建工程经济签证或变更签证审批表、会议纪要、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项目经济签证或变更签证审核支付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设计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单,基建处提供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申请表、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表,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审核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造价公司项目设计变更审核支付明细表加盖造价工程师私章及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被委托人签字,发票附发票查验单)。
(5)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6)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7)合同(首次付款需提供完整版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后续付款可提供复印件)。
4、基建项目工程结算款支付所需资料:
(1)新疆师范大学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单位签字盖公章,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项目付款审核表(原件1份,按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
(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书(首次付款附工程结算书完整版原件1份,工程结算审核签署表复印件2份)
(4)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网上下载需加盖基建处公章确认)。
(5)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被委托人签字,发票附发票查验单)。
(6)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8)合同(首次付款需提供完整版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后续付款可提供复印件)。
5、基建项目工程质保金支付所需资料:
(1)新疆师范大学建设项目付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单位签字盖公章,基建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建设项目付款审核表(原件1份,按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
(3)提供质保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被委托人签字)。
(4)工程结算审核签署表(复印件2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5)质保期满提供建设项目复验单(回访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验收部门签字盖章)。
(6)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8)合同(首次付款需提供完整版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后续付款可提供复印件)。
二、基建项目付款特别注意事项:
1、基建处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记项目付款明细台账,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掌握付款情况,并作为填制项目付款申请单的依据,项目负责人根据付款情况3-6个月将项目负责人明细台账与计财处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确保每项基本建设工程数据准确、完整。
2、施工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如与已签订合同付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不一致,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单位提供说明及相关资料,如: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的变更通知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银行及账号不符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原账户销户证明及新账户开户证明等资料。
3、财务人员不与施工单位直接对接业务,包括不接听施工单位各种咨询电话,不允许将财务人员个人电话告知施工单位。
维修工程付款流程及报销材料清单
一、合同类修缮工程付款所需资料
1、修缮工程付款
(1)新疆师范大学经费审批表(基建处经办人填写,内容完整、付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付款金额等准确并签字)。
(2)新疆师范大学修缮工程付款申请表(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及出资部门相关领导审核签批)
(3)合同(首次付款提供原件1份,后续付款可提供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5)增值税发票(原件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被委托人签字,发票附发票查验单)如工程付款至95%或97%时,发票需将预留质保金金额一并开具。
(6)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7)各修缮工程按所签合同付款方式付款,如该项目已完工,需附工程验收单原件;工程已结算,需附工程结算书原件(后续付款提供工程结算表及工程验收单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修缮工程质保金付款
(1)新疆师范大学经费审批表(基建处经办人填写内容完整、付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付款金额等准确信息并签字)。
(2)新疆师范大学修缮工程付款申请表(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及出资部门相关领导审核签批)
(3)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1份,中标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5)提供质保金收据(原件1份,基建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字,施工单位授权被委托人签字)。
(6)收款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收款单位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缩印到同一张A4纸,并写明委托具体事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委托书上标注的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开户银行须于合同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
(7)工程结算审核签署表或结算单(复印件1份)。
(8)质保期满提供建设项目复验单(回访单)(原件1份,相关验收部门签字盖章)。
二、维修项目付款特别注意事项:
1、修缮类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记项目付款明细台账,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掌握付款情况,并作为填制项目付款申请单的依据,项目负责人根据付款情况3-6个月将明细台账与计财处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确保每项修缮工程数据准确、完整。
2、施工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如与已签订合同付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不一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单位说明及相关资料,如: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的变更通知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银行及账号不符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原账户销户证明及新账户开户证明等资料。
3、维修项目按照财政实际下达额度报账付款,按照每月财政下达额度收缴报账资料,如当月财政下达额度已使用完毕,当月不再审核办理维修项目的报账业务。
4、所有付款项目均为公对公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