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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人员津贴发放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10 浏览次数:


校内人员津贴发放指南

1.发放所需材料

发放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写明劳务发生时间、发放事由、发放的依据标准。

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内人员津贴、劳务费发放,需登录计财处薪酬发放管理系统的工薪收入系统进行录入,生成工薪收入发放表。

津贴、劳务费发放审批流程单。

人事处要求的明细表(明细表需财务一支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计财处编制的学院津贴发放汇总表。

发放劳务费工作量核定表核定表需财务一支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2.校内专家劳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津补贴发放的暂行规定(修订)》新师党发[2019]54号。

3.校内人员工薪收入预约单每月18日至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提交计财处完成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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